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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举措增加有效供给 推动青岛汇聚形成"资金洼地"

来源:青岛早报   时间:2019-11-21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近日,记者从青岛银保监局采访了解到,我市发布了《关于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青岛市“15个攻势”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充分发挥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作用,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撑,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青岛市“15个攻势”落地实施,推动辖区经济金融实现高质量发展。

推动汇聚形成“资金洼地”

  记者从《意见》中获悉,银行业保险业要围绕“15个攻势”及地方经济重点和薄弱环节,着力完善组织体系,创新产品服务,盘活信贷资源,增加有效供给。

  依据增加有效供给、优化金融结构、推进服务创新、坚守风险底线、注重工作实效五项基本方针,我市着力增加信贷资金、投资资金和保险产品供给,推动青岛市汇聚形成 “资金洼地”。调整行业结构、期限结构、产品结构,降低无效支持,腾笼换鸟,着力保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薄弱环节金融需求。创新体制机制、管理模式和产品服务,提高金融供给与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适配性。坚持合规为先,增强风险识别、防控和化解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健全可操作、可评估的政策和措施体系,引导资金支持实体经济,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

  《意见》指出,我市从改善金融服务、创新管理模式、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推进供应链金融等方面创新产品服务。

  在改善金融服务方面,《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高效青岛建设攻势”“双招双引攻势”,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银行机构要为新引入企业提供从注册、开户、验资到融资全流程金融配套服务,积极推广微信预约开户等便捷服务,持续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

  在创新管理模式方面,银行保险机构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加快经营模式、管理机制和业务流程创新,提高决策科学化、业务信息化、营销精准化水平。

  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方面,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支持产权密集、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要完善物流仓单质押融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矿权为抵质押获得贷款。

  在推进供应链金融方面,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整合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依托核心企业信用,为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着力提高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农户的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银行机构要根据产业链条企业的行业结算特点及不同交易环节的结算需求,拓展符合企业实际的支付结算和现金管理服务。

多措并举防控金融风险

  此外,我市还通过强化风险分担补偿、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加强风险全流程管理等方式防控金融风险。

  在强化风险分担补偿方面,《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银团贷款、联合授信、保证保险、融资担保等方式分散业务风险;10亿元以上的大额融资,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方式。要主动对接、充分运用当前地方政府针对小微企业贷款、外贸企业政策性优惠利率人民币贷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大中型制造业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贷”等业务已出台的各类补偿、代偿、贴保、贴息、免税等优惠政策。

  在防范重点领域风险方面,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合规风险底线,不得随意降低风控和审查标准,既不能盲目“送贷”,也不能盲目“惜贷”,要建立愿贷、敢贷长效经营管理机制。对于政府信用类业务,要加强项目合规性与资本金审查,审慎评估还款能力与还款来源,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于供应链金融,要密切关注应收账款真实性,严防虚假交易、虚构融资;对于消费信贷,要核查确认用途真实、需求合理、有消费场景,防止资金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

  在加强风险全流程管理方面,银行保险机构要持续加强风险识别、监测、评估与预警,密切关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前瞻性做好风险防控应急预案。银行业要强化行业自律和联动机制,发挥联合授信机制和债委会机制的协同与互补作用,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防范潜在重大信用风险。

  本版撰稿 记者 锡复春

4项举措增加有效供给

●盘活存量资源

要求银行机构加快从“僵尸企业”及低效无效领域退出,释放转移信贷及投资资源。要积极运用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要综合运用呆账核销、现金清收、批量转让等方式,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要积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

  ●扩大增量供给

  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发行“三农”、绿色、小微、“双创”等专项金融债,有效增加资金供给。保险公司要着力打通与总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信息对接渠道,稳步提高总公司资金在青运用规模。同时,银行保险机构要密切协作,积极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为银行增加信贷投放提供保障。

  ●拓宽融资渠道

  银行保险机构要助推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加大资金跨界引流力度,多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借助集团多元金融平台,为企业提供投资银行、金融租赁、投贷联动、资管业务等一揽子服务。支持银行理财资金、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直接对接企业债权融资、项目融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提升资金效能

  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合理确定业务规模和发展方式,防止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循环或人为拉长融资链条,推高融资成本。要围绕信贷、票据、理财、同业等重点业务,持续清理各类“过桥”“通道”,严格按照监管政策开展资管类业务,减少资金嵌套,缩短业务链条。要继续压缩同业类、票据类交易空间,腾出资金规模,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保障重点领域金融服务

  ●支持重大战略

  《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一带一路”、海洋强国、“军民融合攻势”等重大战略,为青岛市建设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等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保险公司要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为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保险保障服务。

  ●保障民生工程

  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攻势”和“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充分发挥“金企通”融资平台作用,建立与各级政府、企业对接机制,及时获取项目信息,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和名单制营销,重点支持与改善民生相关的能源、交通、电信、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和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廊、供水供电、生态环保等城市建设领域,着力保障在建续建项目。

  ●助推转型升级

  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国有企业改革攻势”,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海洋、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家电等,重点满足制造业技术创新、升级改造、产业链协同及并购重组的中长期融资需求及风险保障需求,积极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项目,助推全市工业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地方国企改革,定制债务融资工具组合,加大股权融资类、并购融资类业务对接,参与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力促创新发展

  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 “海洋攻势”“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攻势”,着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有效对接支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经济重点领域。鼓励银行助推青岛港加快向贸易港、枢纽港转型升级,发挥“银港通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信息系统”平台作用,优化青岛口岸大宗商品贸易金融环境。鼓励银行探索跨境金融业务创新,支持保险公司拓展出口信用保险、船舶保险、航运保险,创新发展海水养殖等滨海特色保险产品,助力海洋经济与航运贸易。

  ●扶持民营小微

  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壮大民营经济攻势”,合理配置内部资源,加大对小微、民营、“双创”企业的信贷资源和贷款利率倾斜力度。要进一步推进“双惠”银行机制、“行长访小微”“银税互动”“信易贷”等重点工作,增强银企互信,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保险公司要加大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政银保”“政采贷”等贷款保证保险拓展力度,为小微、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增信方案。

  ●服务乡村振兴

  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乡村振兴攻势”“突破平度莱西攻势”,结合自身市场定位和机构优势,找准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职责定位。银行机构要着力满足农田水利、绿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保险公司要积极发展天气指数、价格指数、海洋渔业、“保险+期货”等创新险种,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农业再保险体系,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推动消费升级

  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国际时尚城建设攻势”,积极支持旅游、文化、健康、养老、体育、会展产业发展。银行机构要适应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提供和改进特色化定制化产品服务,有效满足居民教育培训、健康养老、旅游娱乐等消费领域合理资金需求。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拓互联网场景保险、文化产业保险、健康保险等险种,为时尚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提供保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