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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上半年新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2处 发放低保金3.5亿元

来源:青岛日报社   时间:2021-08-02

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市民政局着力保民生、兜底线,固根基、提效能,扩供给、促均等,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有效应对老龄化,我市不断扩大优质供给,养老事业快速发展。在去年实现城市98处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又加快农村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建成农村镇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2处,445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13处农村幸福院转型为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招引泰康、九如城、蕾娜范等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在我市投资建设养老服务项目,其中城阳区泰康之家养老社区项目已开工建设,对266家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促进我市养老机构高质量、多元化发展。同时,在全市推广使用青岛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全市共注册志愿者4492人、服务对象4100人,服务总时长2410小时。

持续提升救助效能,兜底保障更加有力。上半年我市继续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4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8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20元,机构内养育孤儿提高到每人每月198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到每人每月1650元,重点困境儿童提高到每人每月1320元,特困人员护理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按照10%比例同步提高。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3.5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1.15亿元、临时救助资金2430万元、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1428.27万元。与此同时,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审核确认权限全部委托下放镇(街)实施,各区市全部建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各镇街全部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以市政府规章出台《青岛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办法》,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

在社会组织工作方面,我市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51家,阶段性工作成果总量位居全省第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全市131家商协会参与,减免会费、服务性收费669.6万元,降低收费标准128.57万元;78家商协会实施提升服务举措103项,惠及4800余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