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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意见促进金融科技发展 500万元吸引企业落户

金融机构总部在青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最高奖励500万元;打造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拓宽应用领域,创新应用场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在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集聚资源、鼓励金融科技企业落户、打造标准示范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金融支持、推动合作共赢等八项重点措施。

青岛鼓励金融科技企业落户。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在青落户给予补助。对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相应的协会、附属机构在青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科技研发、运营、测评、标准认定等法人机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落户补助。对金融机构总部在青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引进的获得B轮及以上风险投资、估值在5亿元以上的金融科技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在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金融科技在数字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绿色金融、财富管理、工业互联网、数字人民币试点、企业融资服务、支付清算服务、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数据应用等十个方面的应用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