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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大品牌工程!青岛出台《意见》打造五大城市"品牌"

来源:青岛新闻网   时间:2021-07-20

今天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新引擎,塑造城市竞争新优势,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青岛将实施品牌基础提升工程、品牌供给提升工程、品牌需求提升工程等三大工程,打造“青岛制造”“青岛农品”“青岛服务”“青岛购物”“青岛文旅”等五大品牌,力争到2025年,打造2个世界级产业集群、1条世界级商街、3个国内一流商圈、10个特色商业街区,培育500个具有鲜明青岛特色的新品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市比重达到20%以上,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

实施三大品牌工程!青岛出台《意见》打造五大城市"品牌"

新闻发布会现场。

实施品牌基础提升工程 重点打造五大品牌

实施“品质青岛”塑造行动。重点打造五大品牌:“青岛制造”,重在强化创新驱动;“青岛农品”,重在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供给;“青岛服务”,重在提升城市服务品质;“青岛购物”,重在引领消费升级;“青岛文旅”,重在提升城市文旅软实力和影响力。

打造品牌综合服务平台。引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研究机构和品牌评价机构,支持协会、企业和高校开展品牌理论、品牌价值评价、品牌指数等研究。建设品牌策划、咨询、评估、孵化、推广和人才培训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企业品牌、区域品牌价值测算,打造“胶东半岛品牌榜”。

加快质量标准升级。积极开展“品质青岛”自愿性认证,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青岛园区建设,争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推进“青岛标准”建设,主导制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青岛制造”标准。完善标准化投入机制,将研制强制性、社会公益类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

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加速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推进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建设,提升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青岛国际院士港等重大平台创新能力,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争创3至5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激发市属企业创新动力的评价激励制度,支持市属企业围绕国家战略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实力,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大研发项目承接、行业标准制定、科技创新券覆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提高外资企业创新溢出能力,支持外资企业与在青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青岛菁英工程”,支持质量品牌管理专家学者、领军人物和高级技能人才申报各级领军人才工程,加强青岛“质量智库”建设。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和首席品牌官制度,开展“品牌伙伴成长”计划、企业家“星火”接力计划和“青岛工匠”建设工程,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支持高校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加强职业教育,提高技能人才基础素质。

实施品牌供给提升工程 提升“青岛制造”品牌影响力

提升制造业品牌。实施新一代“青岛金花”培育行动,全面提升“青岛制造”品牌影响力。加快装备制造、原材料加工和消费品生产等行业技术升级,培育一批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企业标准。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规模优势的新品牌。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程,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打造一批行业领先的特色品牌。加快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和新一轮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制造强市。

提升农产品品牌。注重农耕文化资源挖掘,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重点围绕粮食、果品、蔬菜、茶叶、畜牧业、渔业等产业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农产品企业品牌。建立完善“青岛农品”品牌评价体系,推进全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品牌创建主体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发展形成品牌效应。做好特色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标准制定工作。

提升服务业品牌。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发展,强化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功能,构建现代金融服务生态,建设高端商务会展平台,打造工业设计和软件与信息服务高地。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建设1条世界级商街、3个国内一流商圈和10个特色商业街区,打造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国际市场购物之都、医养健康胜地、影视文化名城,全面提升“青岛服务=优质服务”的感受度和认知度。

提升企业品牌。培育由世界一流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构成的品牌企业生态圈,争取2家以上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上市企业生态圈,力争10至15家企业成为“独角兽”企业。引导企业专注细分产品的研发制造、工艺改进和市场拓展,专注于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推动150家企业成为国内外细分市场前5名的“隐形冠军”企业。

培育区域品牌。加快家电电子、轨道交通等产业集聚发展,努力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推进中德生态园、青岛蓝谷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金家岭金融集聚区、青岛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等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打造500个具有鲜明青岛特色的新品牌。完善区域品牌培育机制,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和认定工作。

实施品牌需求提升工程 打造国际化品牌

振兴经典品牌。扶持振兴一批有历史底蕴、有潜在市场需求的经典品牌。支持经典品牌适应新需求,推动轻工、纺织、食品类经典品牌与文化创意、时尚设计融合发展,在传统工艺基础上推陈出新,加强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鼓励经典品牌探索新机制,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经典品牌企业盘活重组、机制转化和市场交易,鼓励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经典品牌投资基金。

培育新锐品牌。建立新锐品牌发现机制,聚焦智能、健康、时尚、创意等领域,建立新产品和新企业品牌培育库。在研发创新、品牌策划与营销、运营管理等领域开展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加大对试点示范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搭建新锐品牌推广平台,依托境内外重点展会平台,开展新锐品牌首发、展示、宣介等推广活动,扩大新锐品牌市场影响力。

提升高端品牌。鼓励优质品牌企业围绕产品定位、价值挖掘、传播渠道等制定实施品牌高端化战略,增强品牌公信度、知名度、美誉度。推进高端品牌国际化发展,鼓励高端品牌企业加强国际质量认证、国际商标注册,推动有条件的高端品牌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管理输出等方式“走出去”,建立海外品牌营销渠道,打造国际化品牌。

完善诚信体系。深化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实行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将侵权行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经营者对机动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立信用监测和监督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打击虚假宣传、恶意诋毁、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电商质量监督机制,规范电商平台管理。建立一批集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快速维权中心,推动品牌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