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城市·青岛文化创意产业网 - 主管单位:《文化产业导刊 》青岛编辑部
  • 关注微信公众号
  • 关注新浪微博

外资保险机构进入门槛放宽 青岛已有十多家

时间:2019-10-23

近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的消息重新引发了市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关注。据了解,青岛多年来持续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机构和外资保险机构数量达30余家。伴随着监管政策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放宽,岛城外资金融机构或将迎来新的发展变化。

外资银行进一步“松绑”

金融业开放再加速。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该细则不仅推进了监管简政放权工作,优化外资行的审批流程,并且降低了外资银行的准入门槛。

一是放宽对拟设外资银行的股东以及拟设分行的外国银行的条件。取消拟设外商独资银行的唯一或者控股股东、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拟设分行的外国银行在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的条件,取消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中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的条件。

二是放宽对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的限制。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以更好满足外国银行拓展在华业务的实际需要。

三是进一步放宽对外资银行业务的限制。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增加“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代理收付款项”业务;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人民币存款的业务门槛,将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定期存款的数额下限由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改为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取消对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同时明确开办人民币业务应当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审慎性要求。

四是调整对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的监管要求。放宽外国银行分行持有一定比例生息资产的要求,对资本充足率持续符合有关规定的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豁免其营运资金加准备金等项之和中的人民币份额与其人民币风险资产的比例限制,增强外国银行分行资产运用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银保监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条例的修改还进一步扩大了外资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降低了部分业务的准入条件,为外资银行展业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比如允许外资银行开业时即可同步开展本外币业务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尽快出台《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制度。

青岛外资银行发展“加速度”

数据显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在华外资银行、保险公司数量和规模稳步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机构、116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51家代表处。境外保险公司共设立了59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和131家代表处。

据银行业内人士表示,青岛第一家外资银行机构当属1985年日本山口银行在青岛设立第一家代表处,距今已经有34年的发展历程。

自2014年青岛获批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以来,外资银行加速布局,随着新加坡星展银行青岛分行、澳新银行青岛分行、韩国产业银行青岛分行三家外资银行的先后落户,青岛辖区外资银行分行数量达到17家。“十二五”期间,青岛共引进外资银行8家,获世界银行中国投资环境“金牌城市”称号。2018年数据显示,青岛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数量在全国城市中位居第六,各外资银行均已获得人民币业务经营资格。

一位曾在中资银行现转入外资银行业务部门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就个人发展来看,外资银行的晋升速度没有中资银行快,在银行业务方面来看,外资银行风控较严更谨慎一些。而政策对外资银行的进一步“放宽”,将更有利于外资银行在国内的发展。

显而易见的是,此次条例的修改,进一步放宽了外资银行的准入条件,丰富了外资银行的商业存在形式,为外资银行的设立和经营提供了更加宽松、自主的制度环境,这将吸引更多机构来华经营。

外资险企进入门槛放宽

与外资银行相同,7月份金融委推出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后,10月份《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公布也标志着外资险企进入国内市场的门槛在逐步降低。10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已经批准了一些外资机构设立保险机构的行政许可申请。下一步,银保监会仍将继续把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抓好落实,只要符合许可条件,将依法批准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自2001年就制定了,本次的修改主要体现在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取消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条件;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外资保险公司三个方面。

其中,对于外资险企进入国内市场的具体条件,也有较大的调整。此前外国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保险类机构,须符合“5、3、2”规定,即: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应不少于50亿美元,需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设立代表机构需连续两年以上。而此次《条例》中内容的修订较大地松绑了准入条件,取消了原要求中“3、2”的规定,便于吸引更多外国保险公司来华投资设立保险机构。

岛城早已有外资保险机构

“其实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已经有很多年了。”业内人士介绍称,从1992到2019年,外资保险进入中国市场已27年。伴随着中国快速成长为全球最大保险市场之一的进程,外资保险公司在华业务也得到了飞速发展。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共设立59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和131家代表处。统计数据显示,在华外资寿险公司原保费收入从2004年的84.34亿元上升至2018年末的2126.54亿元,市场份额由2.64%上升至8.10%。

青岛作为中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在2005年就有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在2005年1月份,当时的青岛银保监局批准了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申请,许可其筹备开业,这也是山东省的首家外资险企。虽然这家由世界500强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创立的保险机构总部位于天津,但青岛分公司也是恒安标准人寿在国内的首家分公司。

从2005年零的突破,外资险企与岛城的关系愈发紧密,到2017年,青岛外资险企数量达到了17家,其中包括了中荷人寿、北大方正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三星财产保险等在世界范围内都较有影响力的保险机构。作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外资险企的不断进驻也为青岛市的财富管理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利于当地财富管理行业的国际化发展。

助力地区发展的同时,外资险企自身也获得长足发展。以恒安标准人寿为例,2018年恒安标准人寿实现营业收入36.36亿元,相较上一年度增长15.41%。其中保险业务收入32.79亿元,同比增长24.83%。

“我知道外资险企是在学校,中荷人寿进校园普及金融知识。”青岛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外资险企在中国同样肩负保险机构的社会责任,通过这些公益活动,他对外资险企的了解逐步加深,并且通过接触了解到了外资险企的一些特色服务和保险产品,“现在我已经在外资险企购买了两份保险了。”刘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