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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月20日无新增确诊病例! 三区市“清零”

2020年2月20日0-12时
山东省无新增确诊病例
2020年2月20日12-24时
山东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02例
(含山东省任城监狱200例)
青岛48小时无新增!
2月20日0时-12时
青岛市无新增

2020年2月20日0-12时,山东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546例(含重症病例8例,危重症病例12例,治愈出院250例,死亡病例4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现有疑似病例34例。

2月20日12时-24时
青岛市无新增

2020年2月20日12-24时,山东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02例(含山东省任城监狱200例),累计确诊病例748例(含重症病例7例,危重症病例13例,治愈出院270例,死亡病例4例);新增疑似病例12例,现有疑似病例30例。截至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6450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3996人,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291例,尚有216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详见下表(单位:例):

青岛2月20日无新增确诊病例! 三区市“清零”


青岛2月19日、2月20日无新增,

已连续48小时无新增!


2月20日
青岛治愈4例!

2月20日上午,又有1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在青岛市胸科医院治愈出院,截至目前,市胸科医院共治愈7名青岛地区确诊患者。

出院的患者为28岁男子,青岛本地人,1月25日出现发热等症状,2月2日到市南区某医院就诊,经预检分诊在发热门诊隔离治疗,2月3日诊断为青岛市第27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月4日转到市胸科医院进行救治。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该患者入院时为重症病例,市胸科医院集中优质资源和专家,每日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针对患者病情认真评估分析,按照“一人一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救治方案。经过医护人员的积极救治,患者病情逐渐好转,2月7日转为普通型病例。目前患者肺部病变明显吸收,连续2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为阴性,经专家组评估,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于2月20日治愈出院。

截止2月20日下午,青岛三区市实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清零”!

胶州市、城阳区、平度市三区市确诊患者均治愈出院。

据平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消息,2月20日下午,平度市首例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至此,平度市累计确诊的3例患者全部出院,实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清零”。

青岛2月20日无新增确诊病例! 三区市“清零”

该患者1月29日确诊为平度市首例新冠肺炎病例,收治到市人民医院隔离病房治疗。2月8日,根据《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集中收治工作方案》要求,该患者转至青岛市集中救治医院继续治疗。经治疗,患者病情持续改善,各项化验指标正常,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青岛市专家组评估,符合国家卫健委最新版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出院标准。

截至目前,平度市累计确诊的3例患者相继治愈出院,其密切接触者也已全部解除集中隔离。

此外,根据2月20日下午15时30分市卫健委通报消息,城阳区、胶州市均实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清零”。

青岛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
必须实名登记!

2月20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各电商平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信息报告制度。

一、疫情防控期间,各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定点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0〕1号)的有关要求,对网上购药人员严格审查把关,无论线下或线上销售,购药人员必须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外网登陆的方式据实填报并提交相关信息,严禁向无法提供实名登记信息的购药人员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

二、各电商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严格要求其落实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实施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实名登记。

三、各区市局要压实监管责任,对药品零售企业信息登记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执行的企业,及时通报各区市医保部门和市局药品市场和化妆品监管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