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剧片今起必须带“标”播出
从6月1日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网络剧片正式发放行政许可,包括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等在内的国产重点网络剧片上线播出时,将使用统一的“网标”。网络剧、网络电影正式结束“上线备案号”时代,迎来“许可证”时代。
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片头以“网络视听”四个字为主体图,采用印章造型与朱红色背景,时长5秒,放置于节目片头开始部分。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分为网络剧发行许可证和网络电影发行许可证,发证机关都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也被业内称为网络剧和网络电影的“网标”。众所周知,国产电视剧的发行必须依法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而在“网标”之前,网络剧片实行的是备案登记制,网剧仅有上线备案号。在网剧创作发展的初级阶段,甚至曾由各个视频平台自审自播。这导致一段时期以来,网剧与电视剧在导向、标准、尺度上存在差异。
如今,从备案到“网标”,意味着国产网络剧片审查被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根据相关审查管理规定颁发许可证才能上线播出。由此,网上作品和网下作品也将进一步统一导向、统一标准、统一尺度。
目前,部分上线播出的网络剧片已在正片前新增了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片头。近期播出的网络剧《对决》成为第一部获得“网标”的网络剧。相关通知指出,包括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等在内的国产重点网络剧片上线播出时,应使用统一标识,将发行许可证号固定于节目片头的显著位置展示。
(文/记者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