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起,济南公共文化馆、影剧院等场所陆续恢复经营活动
12日起,济南文化旅游行业单位陆续恢复经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指示精神,5月12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通知,即日起,除疫情防控重点管控区域及其他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公共文化场馆、网吧、KTV、电子游戏游艺场所、影剧院、棋牌室、营业性演出场所、A级旅游景区室内密闭场所等文旅行业单位恢复经营活动。放开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跨市游”“本地游”业务。
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包括体温测量、规范口罩佩戴、“一米线”、健康码场所码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以及防止聚集等防控措施,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确保进入人员身体健康。
严格落实防控指南标准要求。对照文化和旅游部旅行社、旅游景区、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电影放映场所最新版本疫情防控指南,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从严从紧、从细从实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严格落实文化旅游活动管控措施。各类文化和旅游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原则,严格 履行审批报备程序。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继续执行跨省旅游团队“熔断”机制,暂停出入境团队旅游、跨省团队旅游、旅游专列及“机票+酒店”业务,放开“跨市游”“本地游”业务。文艺演出、团队旅游、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要查验参加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严格场所消杀和人员检测。各类文化旅游行业单位要确保做好公共场所通风、消杀和公共卫生工作,做好垃圾处理、卫生间保洁等环境卫生工作。
通知要求,各文化旅游行业单位要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定完善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将责任落实落细落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到应开尽开,全面恢复正常经营。
详情请关注文旅行业各单位、各部门恢复经营活动的开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