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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推行“三项制度”将作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刘佳)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文物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文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重大文物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表示,“三项制度”的出台严格规范文物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行“三项制度”将作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严格规范文物行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李群介绍,文物行政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各级文物部门和文物行政执法机关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2017年以来,全国开展文物执法巡查70余万次,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3500余起,督察督办一批涉及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等重大违法案件。同时,一些地方文物行政执法中还存在执法责任不落实、执法信息不透明、执法程序不规范、处罚追责不到位等问题。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文物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规范文物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对于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规范和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方面体现了哪些特点?李群表示,国家文物局结合文物工作特点和各地执法实际,进一步规范了文物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三项制度”有关要求。

一是紧扣文物工作实际。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典型的公共文化属性。文物执法涉及的文物类型众多、分布广泛,违法主体和利益关系复杂,查处整改专业性强。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征求了各省级文物部门、有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意见建议,总结吸收了“三项制度”试点地区办理文物违法案件的典型经验,完善了涉案文物鉴定和专家评估等重点环节,为指导地方精准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是汇聚文物执法成果。近年来,国家文物局不断加大执法督察力度,陆续出台《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察约谈办法》等制度,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年度通报、卫星遥感执法监测、专项督察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推动地方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为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是聚焦文物执法薄弱环节。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当前,一些地方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透明、程序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不仅会影响文物安全,也会损害群众对文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们通过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信息公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着力解决基层执法突出问题。

四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文物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明确了各环节公示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细化了记录形式、记录归档、执法设备使用等全流程操作规范;在重大文物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按照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社会影响、危害后果等标准,明确了纳入法制审核范围的案件类型。另外,根据执法改革实际,明确受委托的执法机关参照执行,确保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能贯彻落实到位。

注重以案释法拓展科技应用 推动地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完善制度机制、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结合地方实际研究落实措施……国家文物局的这一系列做法为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指导和推动地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方面,李群表示,落实执法责任。2019年,国家文物局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承担文物行政执法职责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厘清综合执法队伍和行政管理部门关系,加强协作配合。指导各地组织开展执法技能教育培训,掌握执法办案流程、执法器材设备运用,加强执法新技术应用,为基层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注重以案释法。在国家文物局组织实施的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指导性案例遴选发布中,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作为考核指标,鼓励地方积极探索文物执法创新举措。如,江苏省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作为中央确定的“三项制度”试点单位,结合文物工作特点和执法实践,深入研究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操细则,执法成效明显,相关案例入选“十佳案卷”,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开展部门协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有关部署,严格落实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等要求,国家文物局积极推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执法协作,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拓展科技应用。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开展文物执法监测,精准取证锁定违法线索,大大提升执法督察的效率。同时,内蒙古、江苏、浙江等地利用无人机开展执法巡查,进行调查取证,有效促进处罚和整改措施落实。这些具体实践和案例,为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提供了有益借鉴。

推行“三项制度”将作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全面推行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文物违法案件、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举措。”李群说,国家文物局将把推行“三项制度”作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督导检查。加强国家和省级执法督察,督促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落实文物行政执法职责,确保地方文物行政执法“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指导各地严格规范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加大对重大文物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加强文物执法新技术应用,提升文物执法队伍装备水平。

推动“三项制度”要求落实落细。指导地方文物行政执法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研究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措施。通过案件督办、明察暗访、巡查检查等方式,总结先进经验,推动联合执法和区域合作,加强经验交流和执法培训。

加大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力度。结合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导性案例遴选等发布工作,全方位宣传推行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加大对文物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