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部分IPO企业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日前,证监会通报第二十八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有关情况。此次检查对象共包括7家首发申请企业,其中主板1家,科创板3家,创业板3家。总体来看,检查中未发现触及发行条件的问题,未发现重大信息披露违规,也未发现中介机构重大执业缺陷等问题。
检查结果也显示,部分首发在审公司存在会计处理不恰当、信息披露不充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部分中介机构存在履职程序不规范、底稿记录不完整等不足。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证监会一方面根据问题的性质,遵循重要性原则,依法不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另一方面,将存在的问题通报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督促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执业质量。
记者了解到,上述7家企业是2021年1月《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出台后首批被检查对象,检查中重点关注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存疑事项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过程重点聚焦发行人关键业务流程及主要风险等内容。
证监会指出,对首发企业常态化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是严格落实IPO各环节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举措;是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执业,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制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手段。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推进发行审核工作,将现场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全流程监管机制,进一步明晰和统一检查处理标准,明确市场合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