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刹住滥建山寨文物之风
近年来,山寨文物成为一些地方吸引眼球、招揽游客的方式,部分项目涉嫌丑化、异化文物,误导公众历史文化认知,造成不良文化影响,引发人们广泛关注。
为维护文物真实性和历史文化遗产尊严,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坚决遏制滥建山寨文物之风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坚持保护第一,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要站在捍卫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山寨文物造成资源浪费、讹传历史文化、破坏自然与文化风貌等负面影响,旗帜鲜明反对滥建我国和外国山寨文物,特别是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历史古迹。
通知指出,要坚决刹住滥建山寨文物之风。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管理,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未经批准不得在原址重建;对馆藏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中单体文物的复制,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各地文物、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守土尽责,发现问题敢于发声,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及时叫停可能造成丑化、异化文物的项目,坚决遏制滥建山寨文物之风。
通知同时指出,加强正面引导,推进文物和旅游融合发展。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系统梳理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深入挖掘历史价值、阐发文化精髓,更好揭示文物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加强时代化表达、数字化呈现,讲好文物故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景区开发建设和管理运营单位增强文化自觉,依托地域特色文化文物资源培育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品位,打造出更多体现文化内涵、人文精神的特色旅游精品。